轉發:中國物協《關于開展2015年度白蟻防治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委員單位: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激勵白蟻防治集體和個人爭先創優,促進白蟻防治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白蟻防治專委會四屆一次主任會議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15年度白蟻防治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
本年度開展的評選活動,根據《白蟻防治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年度評選補充規定》及中物協蟻[2007]4號“關于印發《白蟻防治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年度評選與獎項設置等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及四屆一次主任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的《白蟻防治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年度評選補充規定》的評選條件、評選步驟和申報方法的要求進行,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白蟻防治協會(學會、專委會)具體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本會委員單位開展初評工作,提出推薦意見,上報本會秘書處。因個別省(直轄市、自治區)無白蟻防治協會(學會、專委會),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主任委員單位負責組織開展。請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后,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積極參與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申報工作。
請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將填寫好的申報表和申報材料一并上報到各初評負責部門,參與初評推薦工作,逾期不報視同放棄。省(直轄市、自治區)白蟻防治協會(學會、專委會)于2015年 12月28日前將初評意見上報到本會秘書處。
特此通知。